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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实施办法
  • 2020-09-16 10:15:49
  • 来源: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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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链接: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so米直播印发《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图解: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实施办法

《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购买先进适用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实施办法》。

  二、出台依据

  《江门市人民政府so米直播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江府〔2019〕24号)

  三、申报对象

  本办法支持的对象是在江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成果买方企业,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按规定入库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江门市入库登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3.江门市内孵化平台在孵初创科技型企业(工商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

  4.在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

  5.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元的工业企业。

  四、资助范围

  符合规定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所交易技术应在江门转化实施。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予补助:

  1.技术交易双方存在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的;

  2.专利许可实施项目和已获得省(市)科技创新券政策补助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性质的技术交易项目;

  3.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品为载体提供技术和开发成果的;

  4.补助申请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

  五、资助标准

  技术交易年度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技术成果买方补助,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实际技术交易额以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核定的为准。

  六、申请流程

  (一)江门市科学技术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申请通知;

  (二)补助申请人向属地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属地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报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复核;

  (三)对复核符合要求的项目,在江门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后下达资金。

  七、申请资料

  (一)技术交易补助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技术合同文本,以及与技术交易对应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

  (四)涉外技术交易,还需提交中外文技术交易合同、商务部门自由进口技术备案材料、外方营业证件、付款凭证和外方收款凭证;

  (五)技术交易项目涉及商业秘密的,需提供书面报告;

  (六)补助申请人所提供资料以及技术合同履行真实性承诺书。

  八、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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