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部门单位的贯彻落实,强化部门依法统计意识。11月18至19日,台山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千帆、盘勇康带队开展送法进部门活动,分别到市发改局、科工商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宣传新修改《统计法》。相关部门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股室负责同志及统计人员参加活动。
此次活动围绕新旧《统计法》进行逐条对比,重点解读了新增加的3条和修正的21条内容,结合当前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阐述了部门统计法定职责职权、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新规定,并对部门如何做好统计工作开展了交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坚持以统计法为准绳,以统计制度为根本遵循,落实好“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坚决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
宣讲组就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提升部门依法统计水平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强宣传学习,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修改的《统计法》对于推进统计事业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的重大意义,将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统计法》作为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实抓细,多措并举推进本系统及管辖领域行业企业的学习宣传。二是坚持依法统计,各部门要在开展统计有关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新修改《统计法》规定进行科学统计,依法统计,做到应统尽统,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三是强化统计监督,各部门要加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筑牢防范统计造假思想防线,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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