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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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 ];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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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公示的信息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雷华兵(台山市水步镇凯运来卫浴设备厂) |
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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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KW1E00 |
不可全部公示,涉及隐私,须技术处理或模糊处理后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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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案件名称 |
雷华兵(台山市水步镇凯运来卫浴设备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
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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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编号 |
( 台山 )安监罚〔2018〕 水步13号 |
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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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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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 的规定 |
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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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改正,处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罚款 |
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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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2018年6月29日 |
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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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台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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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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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请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每个违法行为或事项形成
一张表,其中违法行为执法依据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项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张
表。
2.相关信息项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填写的,可在信息项右侧栏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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