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6 号)第四十九条规定,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我局决定注销广东纤力玻璃钢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有关信息(见附件)予以公布。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有关信息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有关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