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骏益玩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玩具20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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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7 10:35:17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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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山骏益玩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玩具20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台山骏益玩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玩具200万个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台山市 |
建设单位 | 台山骏益玩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台山骏益玩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玩具200万个新建项目选址于江门市台山市都斛镇都斛大道工业开发区3号、7号、11号,总占地面积约75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16.26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玩具的加工生产,设计年加工生产塑料玩具200万个。 |
环评机构 | 东莞市享泰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漆雾)、挥发性有机物。喷油、烘干、移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其中喷油工序废气先经水帘柜处理)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1#)高空排放,其中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帘柜更换废水、水喷淋装置更换废水、生活污水。其中水帘柜更换废水、水喷淋装置更换废水委托具有资质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都斛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的较严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南面厂界排放标准需核实是否执行4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漆渣、废漆桶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废品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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