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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12-08 15:03:09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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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江门广发渔业光伏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00MWp,光伏区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以光伏组件一直流汇流箱一逆变升压一体化单元组成52个3125kVA的光伏发电单元。每个标准3125kVA光伏发电单元内安装约7084块545Wp光伏组件,每28块光伏组件串联为一个光伏组件串,共253个光伏组件串。每24/13个光伏组件串接入一台24进1出或13进1出的智能型直流汇流箱,每10台24进1出直流汇流箱和1台13进1出直流汇流箱接入1台3125kVA箱逆变一体机构成一个发电单元。经箱变升压后分为8回35kV集电线路接至三期工程已建220kV升压站35kV母线,并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对侧220kV阁安站。
在三期项目预留位置新建200MVA主变 1台,扩建220kV间隔1个,新增SVG设备2套及相应接地变等配电设备。

环评机构

广东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暴雨地表径流。其中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工序或地面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暴雨地表径流通过设置临时的排雨系统,将其引入沉淀池沉淀净化后进行排放。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其中清洗主要利用下雨天雨水,仅在雨季产生。该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直接排放鱼塘,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2、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施工扬尘、风力扬尘。经采取施工工地边界按照规范设置围挡、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施工现场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场地、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经静电式除油烟机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行噪声,经采用围墙阻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等措施降噪后,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源于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逆变器设置在集装箱式房内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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