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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江门市铂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顶摩托车电动车运动头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12-26 11:43:14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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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铂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顶摩托车电动车运动头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铂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顶摩托车电动车运动头盔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江门市铂玖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门市铂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顶摩托车/电动车/运动头盔建设项目位于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1号台山智能装备产业园26#,项目占地面积1553.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819.8平方米,主要从事摩托车/电动车/运动头盔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摩托车头盔20万顶、电动车头盔20万顶、运动头盔10万顶。

环评机构

广东润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据《报告表》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烘干工序废气,注塑废气、水磨/打磨/修边废气、混料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处理后,与收集的烘干废气共同采用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3米排气筒(Q2)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3米排气筒(Q1)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水磨/打磨/修边工序为湿式作业,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混料工序产生少量颗粒物,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生活污水
根据《报告表》,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与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限值要求的较严值。
2.生产废水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生产用水主要包括调漆用水、水磨/打磨/修边用水、清洗用水、外观擦拭用水、水帘柜用水、喷淋塔用水和冷却塔用水,其中调漆用水、外观擦拭用水全部损耗,无废水产生;水磨/打磨/修边、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作为工业零散废水交由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冷却塔定期排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漆桶、漆渣等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等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拟交由专业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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