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广东朋辰标识有限公司年产LED灯光字4000件、LED灯光标识牌2000件、LED灯箱250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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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11:43:14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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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朋辰标识有限公司年产LED灯光字4000件、LED灯光标识牌2000件、LED灯箱250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朋辰标识有限公司年产LED灯光字4000件、LED灯光标识牌2000件、LED灯箱2500套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台山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朋辰标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朋辰标识有限公司租用位于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1号台山智能装备产业园13#厂房(已建成的工业厂房),占地面积784.48平方米,建筑面积2353.4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年产LED灯光字4000件、LED灯光标识牌2000件、LED灯箱2500套。 |
环评机构 | 广东泛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项目喷漆、晾干工序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漆雾颗粒物;吸塑过程中会产生臭气浓度、有机废气;印刷工序会产生VOCs;组装工序会产生VOCs;项目油性喷枪清洗及UV喷印机擦拭清洁会产生VOCs;切割、开槽、打磨、雕刻等工序会产生粉尘;焊接会产生少量焊接烟尘。项目喷漆、晾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漆雾颗粒物经一套“水帘柜+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G1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漆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较严值。项目吸塑废气经处理喷漆、晾干废气的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G1高空排放,吸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国家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和表9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因项目喷漆、晾干、吸塑产生的废气经同一个排气筒高空排放,所以排气筒G1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印刷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总VOCs)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印刷、吸塑等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项目金属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雕刻粉尘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较严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枪、调配容器清洗废水、定期更换的水帘柜废水、喷枪清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水步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性油漆喷漆的喷枪、调配容器清洗废水回用于油漆的调配,不外排。定期更换的水帘柜废水、油性油漆喷枪清洗废水外运至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噪声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维护保养、隔声、减振,在经过一定自然距离的衰减作用,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边角料及金属渣、布袋粉尘、包装废料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胶水桶、废油墨桶、废环保清洁剂桶、废油性漆及固化剂桶、油性漆渣、水性漆渣、废水性漆及固化剂桶、废过滤棉、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包括物料泄漏事故、火灾事故和废气事故超标排放及消防废水,造成次生污染等。项目通过加强监管、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火灾等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人员培训,将环境风险影响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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