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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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台山市 |
建设单位 | 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台山市大江镇潭江工业区五星大道72号,占地面积为6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1737平方米,企业进行废钢回收加工,年产钢材35万吨。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拟在企业现有厂址内实施,项目拟取消原有煤气发生炉,对加热炉部分进行技术改造,使用能源由煤气变为天然气,同时轧钢工序淘汰原有轧钢设备,新增高效轧钢线完善原有轧钢工序。项目实施后企业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主要原辅材料以及钢材总产能均不发生变化,不同类别的产品产能进行一定调整。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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