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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江门台山110千伏高头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4-03-20 09:54:59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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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台山110千伏高头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台山110千伏高头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项目概况

本项目110kV高头变电站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三合镇,建设内容为110kV高头变电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本期扩建工程概况为(1)扩建主变压器:110kV高头变电站本期扩建容量为40MVA的2号主变压器,主变拟采用三相双绕组自然油循环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采用户外方式布置,本期扩建不新增110kV出线,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不新增占地。(2)改建事故油池:由于2#主变扩建需要,本期需迁移2#主变预留场地内的消防砂池;此外,本期拟拆除原事故油池与消防水池,并在站区原消防水池位置新建容积为25m3的事故油池。前期已建的1#主变与本期扩建的2#主变的油坑通过管道接入站内新建的事故油池,并沿用前期已建的事故油和危废转运体系。

环评机构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1运行期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定期对变电站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运行期电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3运行期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运行期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加强对高头变电站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确保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
5运行期固体废弃物影响保护措施
110kV高头变电站沿用前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检修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变电站站内待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变电站事故或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应进行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5、7 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为了进一步减缓项目运营期的电磁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1)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2)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应做到接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3)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以减小电磁场对工作人员的影响。加强对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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