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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广东巨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机床铸件5万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4-03-28 11:38:08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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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巨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机床铸件5万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巨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机床铸件5万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广东巨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巨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台山市台城凤山路3号,占地面积53046.985平方米,建筑面积57653.915平方米,因企业自身发展,现拟对原有项目进行改建,原有项目设有一条木制模生产线,环评批复为年产能5万吨机床铸件,但原生产线实际产能为2万吨,现拟新增一条消失模自动生产线,年产能为1.5万吨,一条消失模半自动生产线,年产能为1.5万吨,总产能5万吨不变。

环评机构

江门市邑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2、废气
本项目燃天然气锅炉会产生燃烧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环境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北面、南面及西面执行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
4、固废
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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