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广核台山深井二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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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广核台山深井二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台山市 |
建设单位 | 中广核台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深井镇江东村附近,中广核台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对中广核台山深井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及中广核台山深井二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场区用地范围和面积进行局部调整。一期项目将调出地块约15.5公顷,新增地块约16.6公顷;二期项目将调出地块约27.0公顷,并新增地块约30公顷。合计调出地块约42.5公顷,合计新增地块约46.6公顷。调整后一期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由72.42公顷变更为73.52公顷,35kV集电线路由12.2km变为8.8km;二期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由50.67公顷变更为53.67公顷,35kV集电线路由3.8km变为3.1km。调整后装机容量等其他建设内容均不变。 |
环评机构 | 广州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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