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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二号泊位码头工程1000吨级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4-06-03 15:48:26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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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二号泊位码头工程1000吨级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二号泊位码头工程1000吨级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二号泊位码头工程位于江门市台山市大江镇潭江工业区公益大桥下游约2.3公里潭江右岸河段,现有工程于2021年取得《so米直播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码头二期工程500吨级泊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江台环审[2021]4号),2022年3月20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有项目码头总占用水域面积660平方米,占用岸线66米,主要建设1个500t级码头泊位,实际码头结构按1000吨级泊位建设,设计年吞吐量42.5万吨,主要运输玉米、小麦、豆粕、菜粕等饲料原料。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拟将现有的500吨级泊位升级为1000吨级泊位,本次改造不涉及码头结构调整,且现有项目已有完整的码头装卸、运输设施,因此仅在原已预留在起重机桩位上新增起重机设备,码头总占用水域面积660平方米,占用岸线长度66米。

环评机构

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卸货作业粉尘。船舶料仓设置篷布覆盖,码头周边设置挡尘网防尘,并在船舶料仓四周架设临时挡风板。采用双开式抓斗抓取货物至漏斗处,货物经漏斗落入密闭运输系统,同时在漏斗顶设置集气口+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粉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废水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营运期水污染影响方面: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前,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箱收集后交由台山市铜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初期雨水通过管道收集后引至岸边沉淀池预处理并定期使用罐车外运至大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箱收集后交由台山市铜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船舶靠岸后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至污水桶后转移至江门市六和饲料有限公司厂区办公楼并排入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管道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通过管道收集后引至岸边沉淀池中预处理后通过江门市六和饲料有限公司厂区管道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靠泊船舶的交通噪声及装卸设备的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严格控制夜间进出港运输,避免夜间作业时间,控制和减少作业区船舶的鸣号次数和时间,能够有效的减缓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码头散落货料和废气治理设施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材料返回江门市六和饲料有限公司使用,布袋除尘器废布袋收集后交由专业处置单位处理,沉淀池处理污水后的沉渣收集后交由处置单位处理,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手套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风险事故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置。
(五)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不占用陆用面积,对陆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现有工程已预留桩基等涉水工程,本次扩建项目不需涉水作业,后续也不需维护性疏浚,对项目所在区域潭江的生态环境基本上不大。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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