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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汶村镇府开发咸围(三安围)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4-06-07 17:39:16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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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山市汶村镇府开发咸围(三安围)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汶村镇府开发咸围(三安围)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汶村镇经济联合总社

项目概况

1、养殖种类
本项目进行开放式桩式吊养养殖,养殖过程不投饵,主要养殖种类为牡蛎。项目周边海域底质多为泥及泥质粉砂,浮游生物丰富,基本可满足项目饵料生物需求,波浪较小,水温适宜,潮流通畅,适宜贝类养殖。
2、养殖规模
本项目拟通过开放式桩式吊养养殖的方式开展贝类养殖,主要养殖以微小的浮游(或底栖)硅藻为主要饵料、生产周期短、营养丰富、肉味鲜美、经济价值较高的牡蛎。项目仅利用开放式桩式吊养养殖的方式进行牡蛎增殖,无其他水工构筑物设施。项目用海面积为3533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60万元人民币,品种为牡蛎,本报告以牡蛎养殖作为主要论述内容。养殖区内不设生活平台。

环评机构

深圳市立恒环境技术评估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管护期巡视,尽可能避免在雨天、台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避免发生沉船事故。
(2)本项目位于镇海湾海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污染物应收集回岸上进行处理,不得直接丢弃入海。
(3)对于施工船舶油污水,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船舶油污水处理单位代为接收和处理,严禁在近岸海域直接排放。施工时做好船舶的维护保养,避免发生油品跑冒漏滴的情况。
(4)加强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在项目海域施工时加强水污染物的控制和管理,不能随意倾倒。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巡护设施,并加强船舶维修保养,使用清洁燃料。船舶性能须符合《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96)的要求。
(2)合理安排采收进度、采收物运输路径,减小船舶航行路程,减小尾气产生量。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巡护作业时间。
(2)渔获物外运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噪声的产生,通过村庄等居民区时,应减缓行驶速度,禁止鸣笛。
(3)控制和减少船舶的鸣号次数和时间,特别是船舶靠岸时。
4、固体防治措施
船舶上产生的生活垃圾需统一收集上岸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1)根据养殖海域水动力情况、水质、生态环境以及牡蛎养殖特点,合理控制养殖密度。
(2)在养殖过程中,适时跟踪监测,加强养殖管理,及时清理贝类残骸。
(3)业主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养殖区域及附近海域的水质、沉积物和生态环境开展定期检测、评估等工作。
(4)业主应就养殖密度设置和养殖技术方面向专家咨询,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遇到贝病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大规模的扩散,对养殖区的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发现超标应及时调整。
(5)严格控制污染源,加强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坚决杜绝污染事故特别是人为溢油事故发生。严禁向水域倾倒各种垃圾与排放未达标的废水。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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