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广澳牛(台山)贸易有限公司年产肉牛5万头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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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 16:41:35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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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澳牛(台山)贸易有限公司年产肉牛5万头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澳牛(台山)贸易有限公司年产肉牛5万头屠宰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台山市 |
建设单位 | 广澳牛(台山)贸易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澳牛(台山)贸易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台山市端芬镇莲湖村委会平岗,主要从事肉牛屠宰。本项目占地面积6664.04平方米,建筑面积2679平方米,共1栋牛屠宰车间、1栋办公楼、1座污水处理站及牛屠宰相关配套设施,生产规模为年屠宰肉牛5万头。 |
环评机构 | 广州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来源于牛待宰室、屠宰车间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 恶臭,将恶臭废气收集至废气处理措施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采用生物除臭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营运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54-93) 表2中15m 排气筒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项目采取合理设置厂区平面布置,噪声源尽 量远离周边敏感点;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超标设备采用隔 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西北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下脚料、 病死牛体、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渣、生活垃圾、检疫废物、废含油 抹布、手套、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下脚料、病死牛体、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渣收 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检疫废物、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及废机油桶 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 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内环境管理的前提下, 可有效控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运 营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主要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为风险物质泄漏以及污水站废 水事故排放等。本项目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可以较为有效的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和有效处置,并结合企业在下一步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判定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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