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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荣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月饼7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4-09-05 16:20:58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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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山市荣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月饼7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荣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月饼7万个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荣鑫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荣鑫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台山市台城北坑修理厂左侧第二卡,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平方米,主要从事月饼的生产制造,年产月饼7万个(豆沙月饼4万个、伍仁月饼1万个、冬蓉月饼2万个)。

环评机构

开平市几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豆废水、浸豆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拖废水。生产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台山市台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两者较严者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台山市台城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2、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烘烤油烟、馅料炒制油烟、面粉投料废气,以及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气味,主要为臭气浓度。烘烤油烟、炒制油烟、臭气浓度收集至静电油烟装置处理后经8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面粉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密闭,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烘烤、炒制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西、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东、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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