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米直播

图片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广东(江门)智慧农机产业园江东路(里坳村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5-12-01 11:34:49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打印】   【字体:    


  根据广东(江门)智慧农机产业园江东路(里坳村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江门)智慧农机产业园江东路(里坳村段)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江东工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

台山市城发主平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江门)智慧农机产业园江东路(里坳村段)工程位于台山市江东工业园区内,项目起点CK0+580位于维邦医疗器械东北侧,终点至CK1+246.532规划路,大致呈南北走向。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双向6车道,因智慧农机产业园还在开发过程中,江东路近期定义为集散性、服务性的主干路,道路实施宽度约为30米,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路线全长667m。

环评机构

开平市几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CO、NOx)等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施工车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废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要求。
2、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标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防尘等,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污水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
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作业。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先进的设备和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外排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对应的标准。营运期机动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确保交通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要求。
4、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