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建设项目条例“三同时”制度案【林锦章、林仲波(台山市台城镇兴雅石材店)】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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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4 07:38:03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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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台环罚〔2016〕24号 |
处罚名称: |
林锦章、林仲波(台山市台城镇兴雅石材店) |
处罚类别1: |
责令改正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事由: |
违反建设项目条例“三同时”制度 |
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
处罚结果: |
1、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2、责令立即停止台山市台城镇兴雅石材店石板材加工项目的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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