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台自然征公告字〔2019〕13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18〕55号(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台山市人民政府将三合镇温泉村西华、东成二、平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1842公顷(林地0.184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10月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台山碧桂园至三合颐和温泉城连接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三合镇温泉村西华、东成二、平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184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30.1498万元/公顷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553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三合镇温泉村西华、东成二、平安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0月9日前到三合镇温泉经济联合社(地址:三合镇温泉村委会,联系人:李建侃,联系电话:0750- 5844355)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三合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三合镇人民政府
发布单位:台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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