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米直播

图片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台自然征公告字〔2020〕2号台山市2019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川岛镇川东村后门龙经济合作社
  • 2020-01-06 16:12:0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台自然征公告字〔20202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19〕92号(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台山市人民政府将川岛镇川东村后门龙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6329公顷(耕地1.8281公顷、园地0.8961公顷、林地0.692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15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016日至20201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台山市2019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川岛镇川东村后门龙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632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7.40/公顷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08.544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川岛镇川东村后门龙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01月27日前到川岛镇川东经济合作社(地址:川岛镇川东村委会联系人:陈国迪,联系电话:0750-5756802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川岛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川岛镇人民政府

 

 

发布单位:台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0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