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台自然征公告字〔2020〕3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19〕91号(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台山市人民政府将台城街道办事处东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6049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3.6049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以上合计3.6049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28日(15天)。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台山市2019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台城街道办事处东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604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34.80万元/公顷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25.450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台城街道办事处东坑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0年5月5日(1周)前到台城街道办事处东坑经济联合社(地址:台城街道办事处东坑村委会,联系人:李国伟,联系电话:0750-5612025)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台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台城街道办事处
发布单位:台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