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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2024年台城地区第二批公租房配租方案
  • 2024-11-08 10:46:59
  • 来源: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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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so米直播印发<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府〔2024〕14号)、《台山市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的规定,为做好2024年台城地区第二批公租房配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房源情况

  1、台城崩山公租房(台沙路25号)

  2、台城缠溪公租房

  3、广海镇海波中路12号公租房

  二、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经审核符合台城地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本次配租对象有16户,保障人数1人的家庭有8户,保障人数2人的家庭3户,保障人数3人及以上的家庭有5户。

  三、分配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分类保障和优先保障相结合原则。

  (三)按家庭保障人口数的多少配租住房原则。家庭保障人数1人的,配单房的房源;家庭保障人数2人的,配一房一厅的房源;家庭保障人数3人及以上的,配两房一厅的房源。

  (四)摇珠抽签选房原则。分批次进行抽签,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申请家庭的具体租住房屋。

  四、分配房源流程

  根据参与本次抽签分房的家庭人口、家庭性质等实际情况,为简化抽签配租流程并同时兼顾公平、公正,经本人申请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根据残疾情况优先安排无障碍房。

  (一)单房

  第一轮:8户1人家庭抽取单房房源。申请家庭在配租现场通过电脑随机生成抽房顺序号,然后按抽房顺序号依次抽签,确定配租房源。

  保障人口为1人家庭房源面积抽签对照表(面积单位:㎡)

  台沙路25号8套,共8套

  套型

  建筑

  面积

  房号

  对应号数

  套型

  建筑

  面积

  房号

  对应号数

  单房

  37.60

  台沙路25号206

  1

  单房

  27.07

  台沙路25号510

  5

  28.74

  台沙路25号118

  2

  36.60

  台沙路25号544

  6

  28.13

  台沙路25号132

  3

  22.08

  台沙路25号601

  7

  36.60

  台沙路25号350

  4

  37.60

  台沙路25号606

  8

  (备注:共8套房源,供8户家庭抽取)

  (二)一房一厅

  第二轮:3户2人家庭抽取一房一厅房源。申请家庭在配租现场通过电脑随机生成抽房顺序号,然后按抽房顺序号依次抽签,确定配租房源。

  保障人口为2人家庭房源面积抽签对照表(面积单位:㎡)

  缠溪2号楼4套,共4套

  套型

  建筑

  面积

  房号

  对应号数

  套型

  建筑

  面积

  房号

  对应号数

  一房一厅

  39.06

  缠溪2号楼402

  1

  一房一厅

  39.06

  缠溪2号楼802

  3

  39.06

  缠溪2号楼502

  2

  39.06

  缠溪2号楼1002

  4

  (备注:共4套房源,供3户家庭抽取)

  (三)两房一厅

  第三轮:5户保障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家庭抽取两房一厅房源。申请家庭在配租现场通过电脑随机生成抽房顺序号,然后按抽房顺序号依次抽签,确定配租房源。

  保障人口为3人及以上家庭房源面积抽签对照表(面积单位:㎡)

  广海镇海波中路12号1套、缠溪1号楼5套,共6套。

  套型

  建筑

  面积

  房号

  对应号数

  套型

  建筑

  面积

  房号

  对应号数

  两房一厅

  51.85

  海波中路12号201

  1

  两房

  一厅

  59.86

  缠溪1号楼903

  4

  59.86

  缠溪1号楼603

  2

  58.99

  缠溪1号楼1010

  5

  56.37

  缠溪1号楼809

  3

  58.69

  缠溪1号楼1101

  6

  (备注:共6套房源,供5户家庭抽取)

  五、年审事项及租金标准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so米直播印发<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府〔2024〕14号)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每3年核查一次保障对象有关情况,对低收入条件保障对象每年核查一次。经审核合格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与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可继续租住,经审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腾退。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暂按《so米直播台山市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执行,如有新的标准出台,则按新标准执行。

  六、租赁手续办理

  申请人按照程序确定租赁的房号后领取配租确认函,并按照确认函上告知的签约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签约,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同自动弃权。自动弃权的自弃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七、每户保障对象只能抽签一次确定房号,不论对所抽之房号是否满意,都不得要求进行第二次抽签。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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