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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广海镇海波中路12号廉租住房分配方案
  • 2012-05-20 08:49:52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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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广海镇海波中路12号廉租住房分配方案

 

一、什么是实物配租

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资金标准计收租金的一种保障方式。

二、参加分配的廉租住房房源

1、广海镇海波中路12号廉租住房12套。(住房建筑面积单位:M2)

 

海波中路12号面积表

房号

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对应号数

101

廉租房

51.85

1

102

廉租房

59.54

2

103

廉租房

59.54

3

104

廉租房

51.85

4

201

廉租房

51.85

5

202

廉租房

59.54

6

203

廉租房

59.54

7

204

廉租房

51.85

8

301

廉租房

51.85

9

302

廉租房

59.54

10

303

廉租房

59.54

11

304

廉租房

51.85

12

合计

668.34

 

 

  三、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程序:

1、抽签确定廉租住房房号

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申请人姓名笔画数由少到多的顺序抽取房号,按房号入住。其中优先安排行动不便且持有《残疾证》的家庭于低楼层房屋,申请户对所安排的低楼层房屋不满意的,则按其抽取的廉租住房房号入住。

2、轮候:对已抽取分配顺序号而未能抽到房号的申请人,可保留其顺序号作轮候顺序,在下期廉租住房配租时,经审核,如申请人仍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其按轮候顺序抽取廉租住房。已取得抽签顺序号或房号但放弃的,依次递补。

3、办理租赁手续:申请人按照程序确定租赁的廉租住房房号后现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未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的,视同自动弃权。自动弃权的,依次递补并自弃权之日起两年内不予接受其申请安排实物配租。

四、每户保障对象只能一次抽签确定顺序号及房号,不论对所抽之顺序号及房号是否满意,都不得要求进行第二次抽签。

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不再享受其他廉租住房保障待遇,放弃选房的廉租住房家庭两年内不予接受其申请安排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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