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 |
处罚种类 |
实施机构 |
实施依据 |
假冒专利行为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知识产权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三条 |
专利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违法行为 |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知识产权股 |
《广东省专利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通过,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五条 |
假冒专利行为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知识产权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三条 |
专利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违法行为 |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知识产权股 |
《广东省专利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通过,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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