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府办〔2022〕2号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1年11月24日至26日召开,根据《so米直播印发台山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台府办〔2020〕13号,以下简称《办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会议期间收集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工作,经市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研究,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依托“台山市建议提案系统”(http://19.122.176.127/)进行网上办理,各承办单位务必按规范程序完成签收、办理、答复等工作。请各单位对照《台山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对本单位承办的建议进行查阅签收和下载,按要求填报《接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回执》(见附件2),于2月23日前书面送市政府办公室。
二、对建议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主办单位应主动承担起牵头责任(包括主动发起现场调研、牵头约见建议提案人、统筹办理答复、对会办单位办理情况考核评估等),会办单位应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办理工作任务。会办单位应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会办意见上传至台山市建议提案系统,由主办单位汇总办理。
三、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办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议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办理,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当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马上解决的,要及时办理和答复;因客观条件限制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可行的,要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特别是主办单位的“三沟通”情况,请及时上传至台山市建议提案系统。
四、主办单位应该针对每一个建议制订办理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办理进度,并严格落实,于3月4日前将办理计划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股。各主办单位应从本月起在每月28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股书面报送当月办理进展情况。
五、主办单位应按照《办理办法》规定的办文格式进行答复,并标注“A、B、C”类别。所提意见建议已经解决或采纳的(“A类”),应重点将落实情况或采取的具体措施答复提出者;所提意见建议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B类”),应重点说明前期工作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目标时效等;所提意见建议难以解决或采纳、留作参考的(“C类”),应如实反映有关政策规定、实际工作困难等情况,解释态度诚恳,不得反驳提出者建议。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前,必须先征求建议提出人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答复稿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点督办建议的答复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由主办单位正式书面答复代表;其他市领导督办建议的答复,须经市领导审核后方可答复代表。
六、主办单位须于2022年5月13日前正式书面答复人大代表,并分别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请直送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股),同时将答复内容上传至台山市建议提案系统。人大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重新研究办理并再次答复。对涉及面较广、办理难度大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确实难以办理完毕的,须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并向领衔代表说明情况后,于2022年8月13日前答复。
联系人:黄金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529632;丘美容(市政府办公室),电话:5535735。
附件:1.台山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doc
台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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