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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so米直播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4〕264号),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提前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5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上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群体的抚恤和生活补助。二是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生活补贴。三是港澳烈属老战士抚恤和生活补助。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304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根据有关规定,该项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请严格专户资金使用管理,禁止挪用和挤占专户资金。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xlsx
台山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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