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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so米直播台山市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升级项目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代码:2405-440781-23-01-731608)。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台城街道镇环北大道80号、沙岗湖路100号、环北大道64号、环北大道60号、台海路395号、舜德路3号、四九镇环市路1号、水步镇台鹤南路、大江镇江北大道36号、冲蒌镇侨昌路1号、端芬镇山底圩旧台海路13号、白沙镇沙潮街1号、广海镇建设路3巷、深井镇新北路9号、川岛镇上川三洲军民路68号。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对台山市人民医院、台山市中医院、台山市结核防治所、台山市慢性病防治站、台山市城区人民医院、台山市四九镇卫生院、台山市水步镇卫生院、台山市冲蒌镇卫生院、台山市大江镇卫生院、台山市端芬镇卫生院、台山市白沙镇中心卫生院、台山市广海镇中心卫生院、台山市深井镇卫生院、台山市川岛镇上川卫生院病房和病区配套用房进行升级改造,总建筑面积39286平方米,改造后建成13间单人房、120间双人房、42间三人房、47间四人房、4间六人房、床位600张(新增病房121间,病床322张)。部分医院病房和病区配套用房进行升级改造,含拆除、室内升级改造、修缮、加装电梯、无障碍、供水系统、消防等基础设施及更新相关业务设备配套。
四、项目由台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0596.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690.98万元,设备费1332.06万元,勘察费32.18万元,设计费377.08万元,监理费174.80万元,其他费用485.05万元,预备费504.61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so米直播申请台山市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升级项目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 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 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 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 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升级项目
项目代码:2405-440781-23-01-731608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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