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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拟于2024年5月召开台山市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对台山市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加人、旁听人及新闻媒体记者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共23人)
(1)市人大代表1人。由市人大常委会推荐;
(2)市政协委员1人。由政协台山委员会推荐;
(3)行政事业单位9人,其中:市司法局1人、大江镇人民政府1人、水步镇人民政府1人、斗山镇人民政府1人、都斛镇人民政府1人、广海镇人民政府1人、北陡镇人民政府1人、川岛镇人民政府1人、台山市内学校代表1人。由各单位委托本单位熟悉生活垃圾处理业务相关人员,学校代表委托市教育局邀请;
(4)居民代表10人,其中:台城街道1人、四九镇1人、三合镇1人、白沙镇1人、冲蒌镇1人、赤溪镇1人、端芬镇1人、海宴镇1人、汶村镇1人、深井镇1人(须为以上镇户籍)。居民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若超出人数规定,将随机抽取确定最终参加人员;若报名人数不足,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消费者组织、有关单位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
(5)工业企业代表1人、商业用户(餐饮业)代表1人。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邀请经营业务在台山市范围且用水量较大的工业企业及商业用户。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若超出人数规定,将随机抽取确定最终参加人员。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由市发展和改革局邀请。
二、居民代表参加人、旁听人报名条件
(一)居民代表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和职业)。
(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能够按时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居民代表参加人或者旁听人员的,按照下列要求和途径报名:
(一)报名时间:4月28日至5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登录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zfgzbm/sfzhggjslshwzcbj/index.html)公告页面点击下载“参加人报名表”或“旁听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邮寄、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至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1.邮寄报名
采取邮寄方式报名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听证会报名资料”,并将报名表格及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邮寄至台山市台城环北大道26号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邮编:529200(以报名截止前收到邮寄资料为准)。
2.传真报名
采取传真方式报名的,请将报名表格及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传真至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传真电话:0750-5526724,联系电话:0750-5656019。
3.电子邮箱报名
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报名的,请将报名表格及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tssfgjjgg@jiangmen.gov.cn。
四、召开本次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附件1台山市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居民代表报名表.doc
附件2台山市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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