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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综治维稳、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组织协调有关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部门法律顾问事务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统一受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相关股室做好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统一反馈、发件发证工作。牵头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信访工作。
(二)综合股。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完善全市规划管理制度,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统筹市级规划编制立项。组织监测全市重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等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建议。提出市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起草。研究提出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的政策建议。
(三)经济体制改革与信用建设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拟订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完善产权制度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管理。推进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投资股。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按权限审核、审批市政投资项目(含工业园区内的除道路外的其他市政项目)。负责政府投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项目代建工作。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统筹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牵头推动重大投融资创新,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融资方案。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完善政策衔接协同机制,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参与制定推动全市金融业发展改革的重大政策,协调重大项目投融资问题,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统筹全市企业债券发行,按分工承担企业(公司)债券管理工作。统筹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参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配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推动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组织上报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审批或审核上报通信、科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贸易和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按国家和省要求承担市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安排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
(五)社会发展与农村经济股。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社会产业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和政策。综合研判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及重大问题。提出就业促进和劳动者素质提升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研判消费形势,统筹并协调实施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审批各类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确定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参与人才工作。编制和协调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林业、水利、气象、旅游等投资项目管理。负责对口支援(合作)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推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负责拟订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发展地区发展规划与政策。统筹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开发区整体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负责全市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有关工作。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承担重点领域国际合作,协调so米直播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
(六)工业交通股。组织拟订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开发区整体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负责全市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有关工作。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审批或审核上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统筹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状况,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民用航空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审核年度综合交通项目投资计划,提出交通项目专项投资安排建议。协调推进民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承担研究拟订民航、铁路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布局。按规定承担so米直播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拟订so米直播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年度计划。协调推进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核有关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七)价格股。承担全市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和收费改革方案,制定和调整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重要农产品、房地产等有关价格,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价格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养老服务、殡葬用品及服务、部分重要专业服务价格(含中介服务收费)等价费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在省规定范围内拟订相关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负责市场价格应急调控工作,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相关价格听证。协调处理有关价格和收费争议。
(八)重点项目和评估督导股。规划全市重大项目布局,统筹谋划储备重大项目,拟订市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市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统筹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订全市重大工程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按时编报重点项目完成进度情况。
(九)能源股。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的意见,协调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承担科技进步、能源合作等相关综合业务。拟订电力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衔接推进电力合作。监督管理煤炭经营。承担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拟订石油、天然气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依法审核审批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经营。配合做好石油储备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指导监督全市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管道除外)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市内成品油长输管道、省天然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负责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统筹协调局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指导局下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投资项目。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拟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承担全社会节能工作,牵头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监察。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协调推进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统筹协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十)粮食与物资储备股(军粮供应办公室)。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发展规划和品种的建议。拟订全市储备粮政策和物资储备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拟订粮食及物资市场调控、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物资储备统计和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粮、救灾物资、食盐、冻猪肉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市级储备粮油验收确认。组织实施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市储备粮、物资储备及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发证。
贯彻省、江门市、台山市国防动员有关要求。研究拟订推进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协调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等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统筹协调局应急、三防、双拥工作,并负责指导局下属事业单位应急、三防、双拥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粮食与物资监管股。研究提出粮食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粮食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对市级储备粮和物资储备政策执行情况和承储管理情况实施监管。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承担收获粮食质量测报工作,组织拟订地方粮食质量标准。承担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粮食仓储管理制度,指导全市粮食仓储管理。指导监督全市粮食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的监管。组织制定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
(十二)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学习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纪检和党建等工作。负责局驻村扶贫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发展和改革局编制48名(含承担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的6名编制)。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或副局长兼任。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正科级),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总经济师1名。正副股级领导职数17名。正副股级领导职数中包含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股室领导职数。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环北大道2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负责人:朱啟辉
联系人:陈晓萍(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0-5523368
邮政编码:529200
传真号码:0750-5526724
电子邮箱:tssfgj@jiangm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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