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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台山市拘留所预算公开
  • 2017-03-17 03:26: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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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台山市拘留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台山市拘留所负责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进行治安拘留和教育工作。临工11人,月均押120人。

 (二)人员构成情况

台山市拘留所有管教人员(临工)11人,月均押被拘留人员12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确保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进行治安拘留和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109.7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一般公共预算109.71万元,占100%

①临工工资35.64万元;②、行政事业单位运转经费29.07万元;③、犯人伙食费36万元;④、犯人衣被费9万元。

2016年收入106.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22万元,其他收入0.46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比2016年增加3.0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临工工资增加开支4.31万元,犯人衣被费减少1万元,以及部分收入项目增减稍有调整。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09.7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一般公共预算109.71万元,占100%

①临工工资35.64万元;②、行政事业单位运转经费29.07万元;③、犯人伙食费36万元;④、犯人衣被费9万元。

2016年支出99.67万元,2017年比2016年预算支出增加10.04万元,增长原因是:2017年临工工资增加4.31万元,犯人衣被费9万元减少1万元,以及部分收入项目增减稍有调整。

(二)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共109.7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64.71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4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犯人伙食费36万元,犯人衣被费9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06.22万元,支出99.67万元,经费结余6.55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预算增加3.49万元,支出预算增加10.04万元,增长原因是:2017年临工工资增加4.31万元,犯人衣被费9万元减少1万元,以及部分支出项目增减稍有调整。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数没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9.07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与2016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 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台山市拘留所部门预算报表


预算01表: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2表:收入预算总表

预算03表:支出预算总表(按科目)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现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10-1G10210254E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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