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公安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几天时间里
台城路边同一公共停车位
汽车轮胎频频被扎破
而作案者竟是因为
别人停车“占用”了
这个此前自己经常停车的位置
近日,该名男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台山警方依法刑拘。
案情:同一停车位,汽车频被损
6月21日,台山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小汽车停放在辖区一公共停车位接连多次被人在地上放钢钉扎破轮胎。接报后,北门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民警向车主了解情况,车主表示在现场停车时没有与人发生纠纷,希望民警能尽快找出扎车胎“黑手”,挽回损失。
(图片来源于网络)
荒唐:“暗器”扎轮胎 只因车位“被占”
民警随即在附近进行走访摸排、调查取证,快速锁定嫌疑人的身份。民警循线追查,于6月21日下午,将嫌疑人陈某(男,43岁)抓获,现场查获作案用的钢钉一批。
到案后,陈某如实交代了其故意放置钢钉扎破他人轿车车胎的事实。原来,陈某因为没有固定停车位,便经常将爱车停放在楼下公共车位,久而久之,他便将这个位置当成了自己的“专用停车位”。最近,陈某发现停车位经常被他人车辆所“占用”,自己只得四处寻找车位,因此心生不满。为了继续“独享”便利,于是他找来了钢钉趁四周无人时放置地上,将他人机动车的轮胎扎破,谁知这一切难以逃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目前,陈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提醒:损人车辆将面临赔偿和处罚
“独享”车位方便自己?故意损毁他人车辆“代价大”!公共停车位作为公共资源,其所有权归属于公众,任何个人均无权私自占用。恶意毁坏他人车辆的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更是触犯了法律底线。对于此类违法行为,违法者除了需要承担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的责任外,还将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对于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