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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转移非法所得
从中获取“报酬”
换来的是牢狱之灾
这样的“买卖”划得来吗?
只需要提供银行卡就能赚钱?
这样的“跑分”兼职
让不少人趋之若鹜
事实上
这已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日,台山市反诈中心在工作中获悉辖区何某疑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转账、取钱。获取线索后,民警立即将何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何某供述,其前期在与网上一位素未谋面的“朋友”闲聊时得知了一条“发财之路”,其“朋友”称想借何某的银行卡帮某些“神秘人换点钱”,风险低报酬高。看似利大于弊又可以不劳而获,何某心动了,他选择无视法律“赌上一把”!于是,他在明知对方是利用银行卡用于涉诈涉赌资金转账等违法犯罪用途前提下,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出借给了“朋友”。期间,对方将335万元转到他的账户后,分53次进行资金转移。由此,何某从中非法获利3.5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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