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交通运输局党务公开资料整理归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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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0-29 06:57:28
                                
-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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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凡涉及党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归档保存。 
    第二条  归档资料的范围 
    (一)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见和原始公开材料;
    (二)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三)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表、会议材料和影像资料; 
    (四)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意见建议原件、领导签批意见原件及整改意见; 
    第三条 归档资料要求 
    (一)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二)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三)归档资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专橱存放。
    第四条 归档资料的管理
    (一)归档资料由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二)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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