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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台山市海宴镇2024年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项目施工招标有关备案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台山市海宴镇2024年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项目依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施工招标工作。
二、招标文件应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范本编制,招标文件强制性条款和评标办法中不得设定具有排他性、针对性和限制性条款;落实招标信息公开制度;清标、评标及中标候选人公示过程中,招标人应严格加强业绩和人员资料真伪的核查;招标文件中所有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均应要求投标人注明核查途径。
三、请海宴镇政府严格履行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主体义务,对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先自行进行严格把关,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范本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自查,结合自查情况和我局修改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四、招标文件具体意见
(一)建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款中适当减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分值和评分标准。
(二)在合同条款里增加各个子项目的分步实施及资金安排情况。
五、请海宴镇政府高度重视项目招投标工作,在发售招标文件后收到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务必认真、主动、积极处理,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书面答复并存档,必要时应就同一异议向所有投标人发出澄清或补遗书,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招标文件修改完善后方可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开展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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