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维修工定额、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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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9 10:11: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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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 个体工商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黄绍民(台山市台城华星汽车修理厂)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781L682828360 | 法定代表人 | 黄绍民 |
法人证件类型 | -- | 法人证件编号 | |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维修工定额、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案 |
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粤江台交罚[2020]00004号 |
违法依据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 |
违法事实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公示维修工时单价、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 |
处罚依据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第11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0.02(万元) |
罚款金额 (万元) | 0.0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07 | 执法主体名称 |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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