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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三全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德育队伍建设,调动广大德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开拓全市德育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评选2022年度全市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以学校为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三年来连续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学校现任德育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德育工作的行政领导。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工作的体制,依法治教。
2.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积极推进“三全育人”,具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育人文化,享有良好社会声誉,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注重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扎实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教育活动,创新德育形式,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思政课活动,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的职责,丰富德育内容,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紧密围绕台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文明城市创建、文明校园建设工作中承担重要任务,扎实推进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效创建活动,效果明显、成绩突出。
5.坚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坚持把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调育人贯穿学校德育全过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
6.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教育格局,形成学校教育的良好环境。
7.德育工作有特色,育人成效显著,学生综合素质较高,近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学生违法犯罪案件。
(二)先进个人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爱护和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运用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尽职尽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勇当疫情防控的表率,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5.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思政课活动、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注重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具体要求
(一)德育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自荐,另交1500字德育事迹材料。
(二)德育先进个人评选根据各学校教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名额数。
(三)2023年4月7日前将德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及推荐表、先进个人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各中心负责汇总属下小学资料并统一报送)。
联系人:吴艺裕,联系电话:5529227,邮箱:dwb5533956@126.com。
台教办〔2023〕14号 so米直播评选台山市2022年度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doc
台山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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