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民政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为贯彻省委领导、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民政厅so米直播全面开展敬老院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敬老院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着力预防和解决敬老院存在安全防范不保、伙食质量不保、门诊看病不保、卫生防疫不保、人格尊严不保等“五不保”问题,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养老机构,让养老机构中的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住得安心、吃得开心、护得贴心、活得舒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检查整治内容
(一)安全防范是否到位。重点查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治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香烛火盆、故障电器、柴火小灶等火灾安全隐患;是否配有照明设施,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等。
(二)伙食质量是否合格。重点查看机构饭菜质量是否适宜老人食用,是否存在老人自搭火灶问题,是否落实一日三餐制度,是否存在侵占私分老人伙食费等问题。
(三)门诊看病是否落实。重点查看是否落实卫生部门上门巡诊制度,医疗救助政策是否宣传到位,对特困人员的门诊及住院医疗救助是否落实到位。
(四)卫生防疫是否正常。重点查看生活设施设备是否落实,供养老人日常生活是否干净卫生,防疫消毒工作是否落实,衣物、被褥、房间是否定期清洁等。
(五)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侵害。重点查看机构是否存在态度生硬、呵斥老人、欺老虐老等不良行为。
(六)日常护理是否落实。重点查看特困人员护理制度是否建立,护理费用是否落实,老人生病住院以及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是否安排专人护理等。
(七)财务管理是否规范。重点查看机构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是否每月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费用开支情况是否公示,是否存在侵占私分特困人员伙食费等恶劣行为。
(八)工作人员是否配足。重点查看机构是否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so米直播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要求足额配备工作人员,确保直接服务于特困人员的医护及服务人员总数与生活能自理的入住特困人员数之比达到1∶10,与生活不能自理的入住特困人员数之比达到1∶3。
二、检查整治步骤
为做好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市民政局成立全市敬老院专项检查整治督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自2018年2月28日起,在全市开展敬老院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步骤如下:
(一) 组织排查阶段(2月28日至3月3日)。
各镇对照整治的主要内容,开展一次彻底的自我检查,
对辖区内每一间敬老院进行逐个检查梳理、逐个建立整改台账、逐个落实整改措施。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和经办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形成自查报告送市民政局备案。
(二)整改落实阶段(3月4日至3月28日)。
各镇组织力量,对照整改台账,对敬老院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每所敬老院整改档案,必须提供整改前后对比实照,经镇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确认后报市民政局。
(三)全面督查阶段(3月29日至4月12日)。
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开展督查,逐个整改过关。对仍然漠视特困对象疾苦,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有关部门问责。
三、限期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置。各镇按照方案要求,迅速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升整改方案的精准性,请2月28号前将敬老院入住老人名册表报市民政局福利股。
(二)落实责任,彻底整改。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局(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组,对照政策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在督查中仍发现问题的,提请市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三)明确时限,按期上报。请各镇(街道)自3月1日起,将辖区内所有敬老院的整改进度、整改成效等工作情况每周报送市民政局一次。4月3日前,将整改报告和每所敬老院整改档案上报市民政局汇总。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58386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