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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so米直播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so米直播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428号)和《so米直播印发<江门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农农〔2020〕15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so米直播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超过54万千瓦,主要农作物(水稻、马铃薯、花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7%。玉米、茶叶、水果、蔬菜、花卉、畜牧水产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进展明显。so米直播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到202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超过57万千瓦,主要农作物(水稻、马铃薯、花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6%,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9%以上。
二、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推动特色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1.提升农机装备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农机装备技术创新,重点引进推广适应小农户生产、丘陵山区作业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小型农机装备以及适应特色经济作物和畜禽水产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装备。整合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资源,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围绕农用无人机、智能农机等重点领域的技术需求,鼓励和引导农机装备生产企业和用户、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农机科研成果产业化。(市科工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培育农机装备龙头企业。整合各有关部门资源,通过政策、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支持so米直播农机制造业。鼓励企业增加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投入力度,做强做大农机产业。以优势农机装备企业为龙头,带动中小企业和配套零部件企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鼓励企业有序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推动符合条件的先进农机技术及产品“走出去”,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市科工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资办等负责)
3.完善农机装备产业配套。引导农机装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建立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合作机制,推动形成社会化协作、专业化生产的现代农机装备产业体系。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推动传统制造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构建全产业链协同机制,探索开展个性化定制、网络竞争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建立健全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创新现代农机服务模式。(市科工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4.提升农机装备产品质量。推动构建现代农机装备标准体系,聚焦精准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发展方向,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鼓励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农机产品技术标准制(修)订,培育和发展农机产品团体标准,提高农机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率。围绕产品安全性、适应性、可靠性和可维修性等质量指标,加强零部件、整机的试验测试和鉴定能力建设,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提高农机综合质量水平。根据农业机械使用者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农业机械产品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质量跟踪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违法、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二)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5.加快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加大水稻机械化直播技术的示范推广,依托农用无人飞机、精量穴直播机等智能化农机设备,助力补水稻机种短板,着力提升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推动水稻机械化烘干水平上新台阶,探索台山特色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加快农作物生产各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着力提升马铃薯、花生、玉米等机械化种植和收获水平。按规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机种机收、统防统治等农机作业服务给予补助,大力推进全程机械化。(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6.协同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加快选育、推广适合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农田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因素,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机械化创造条件。加强产学研推用攻关,推动品种栽培装备等多学科、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协同联动,加快水稻、马铃薯、玉米、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建设,率先在水稻生产功能区等园区创建一批整体推进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加快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等负责)
(三)加强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应用
7.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围绕so米直播水稻、马铃薯、玉米、茶叶、水果、蔬菜、花卉、畜牧水产等特色产业主要生产环节,开展高性能、有特色的农机新装备示范推广。加快发展设施农业、高效植保、农产品初加工和其他适用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支持秸秆还离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应用。持续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政策范围内做到应补尽补,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加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淘汰老旧农机装备。发挥广东无人机产业基础的优势,积极发展农用航空,规范和促进农用无人机推广应用。加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权属清晰的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鼓励财政资金对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贷款予以贴息。(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办、人民银行台山市支行、江门银保监分局台山监管组等负责)
8.加快推进智能农机示范应用。加强农机装备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信息技术产业的优势,引导企业开展农用无人机、农业机器人、农机作业监测等方面的研究,加快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支持建设农业生产智能机械化示范点,鼓励财政资金给予补贴。(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9.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稳定农机推广队伍,强化农机推广公益性定位,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的能力建设。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农机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产学研单位与农机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技术推广。支持积极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探索不同区域不同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总结出适合全市的技术路径、技术模式、机具配套、操作规程及推广方式。积极开展农机化科技下乡服务活动,为农民送知识、送技术、送服务,切实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效果。(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工商务局等负责)
(四)创新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10.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质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机作业服务,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利用农业“政银保”产品推动农机服务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灵活开发各类信贷产品和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在合规审慎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开展面向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机融资购机优惠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镇(街,下同)选择重点农机品种,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市农业农村局、江门银保监分局台山监管组等负责)
11.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普通农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企业组建农机农事服务联合体,实现机具共享、互利共赢,拓展服务范围和半径。扶持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供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资统购、技术培训、土地托管、订单作业等服务,支持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和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项目,争取各级资金扶持,推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支持建设集中育秧、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农机维修中心。按规定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符合条件的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货车)免收通行费。(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负责)
(五)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12.加快推进农田“宜机化”建设。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制度、标准、规范和实施内容,明确田间道路、下田坡道、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负责)
13.完善农机发展配套设施条件。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加强育插秧、烘干中心等生产设施建设。鼓励将烘干中心、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免费农机监理政策。将农机装备应急救灾复产能力建设纳入全市农业救灾应急体系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机救灾复产储备力量。(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六)注重培养农机实用型人才
14.加强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加大对农机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提高农机管理、监理、推广等方面人员综合能力。把培养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范畴,培养农机生产使用一线“土专家”;结合“乡村工匠”工程,探索开展农机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三、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实施机制
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工商务局牵头负责的市级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指导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认真梳理和解决突出问题,审议有关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点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和工作指导,破除发展中的障碍。各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紧紧围绕集群发展工作,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在项目审批、土地利用、财政扶持等方面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给予政策倾斜,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要认真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装备的需求,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共同抓好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等政府目标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内容,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经费保障。采取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措施,提高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
(三)提供资金保障
落实市、镇两级财政保障责任,完善农机装备购置和农机作业地方补助机制,加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经费保障,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开展农机作业补助。明确农机推广公益性定位,配备稳定农机监理人员,市、镇两级财政结合财力状况,统筹安排农机监理、推广、培训等相关经费。强化对资金监督落实,确保各级财政资金用于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四)促进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
各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合力,切实发挥各自职能引导作用,深入推进农机装备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管理领域“放管服”和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规划政策引导,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切实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理顺市场流通、加强质量监管。在公共服务等方面为市场创造更多发展空间,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市场在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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