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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农业部so米直播做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so米直播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司法解释》)学习宣贯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全省农药使用单位(个人)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农药使用,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农业厅统一部署,现就规范使用农药问题告知如下:
1.遵守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种植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农药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广东省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承诺书》相关要求,牢固树立法律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农药中毒、农药药害和由农药残留超标引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学习掌握农药基本知识。农药是用于防治农作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重要生产资料,要通过学习,基本掌握农药的种类、特性、防治对象、使用方法、使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读懂农药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做到科学选购农药,正确使用农药。
3.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种植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农药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农药采购、使用档案记录和农药处方制度,不从无经营资质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购买农药,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不超出农药登记范围使用农药,不随意加大用药量和用药次数,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低毒农药,合理轮换用药,确保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不超标。
4.把好农产品出场关。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要求使用农药和采收农产品,要建立农产品采收上市前检验制度,采取自检或送检等方式,对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进行检验,严禁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出场上市,严把出场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5.增强法律责任意识。各农药使用单位和个人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按《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使用农药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按《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一项或第九条第二款,如有“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农药残留的”或“在食用农产品种植、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省农业厅
江门市农业局
台山市农业局
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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