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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台山市水稻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需采购174.6万元有机肥。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中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选取,现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2025年台山市水稻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项目有机肥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一、资格审查
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应招标代理服务资格;
2、必须已进驻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发票或银行纳税转账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三种凭证其中任一种即可);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或交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或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三种凭证其中任一种即可);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2025年8月18日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7、机构代表的身份证、社保证明及机构委托书。
8、代理机构需作出承诺,必须有能力及资质在中选后履行招标代理职责,如中选后弃权,2年内不再参与项目单位代理机构遴选。
二、遴选方式
现场组织评选小组对参与遴选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机构现场先从摇号机随机摇取确认自身球号,后将对应号球放入摇号机。由我中心从摇号机摇号,产生摇号单位,确定摇号单位后,球放回摇号机,通过摇号单位代表摇号,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如中标候选单位弃权,则再次通过摇号方式从其他通过资格审核的机构中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如只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报名,则在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确定为中选候选单位。按法定程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单位。
三、流程安排
请各机构代表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9:30,携带相关文件(一式三份)到我单位2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核结束后进行现场摇号选取。申请机构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服务时间
自委托代理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招标招标代理服务止。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户先生
地址: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200号2楼
电话:17612732619
台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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