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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根据《台山市2025年度粮食生产先进市县激励项目——撂荒耕地复耕种粮项目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安排补助资金166万,用于推动撂荒耕地复耕并种植粮油作物,完成新增撂荒耕地复耕并种植粮油作物面积不少于3320亩(以部级图斑范围为主)。现就做好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扶持方向和补助形式
重点支持部级图斑暂不具备复耕复种条件以及相对集中连片15亩以上以及的撂荒耕地的复耕种粮;支持各镇(街)交通主干道沿线及典型村周边撂荒耕地复耕种粮,加快推动撂荒耕地应复尽复。
补助形式:机械化作业、引(抽)水灌溉或节水设施工程建设、地力培肥等恢复耕种等措施。
补助标准:撂荒耕地复耕种粮,每亩补助不高于500元(具体标准按照申报项目情况分配安排补助费用)。以上复耕复种耕地同时叠加享受其他扶农惠粮政策,但不得同时叠加享受其他撂荒地复耕补助。
二、申报对象
实施撂荒耕地治理利用并种植一季以上粮油作物的农业经营主体(含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村级组织、国资企业(含镇属企业)、强村富民公司。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各镇(街)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开展申报工作,填写申报表(附件1)以及其它与该宗撂荒地块有关的材料,如:水印相机实地照片、地块面积截图、流转合同等。村委会、镇(街)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汇总填报(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2月3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选确定实施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是部级图斑为项目方案印发后开展整治的图斑,往年已整治图斑不在补助范围,图斑复耕复种面积不小于该地块编码相应的地块面积,否则不予补助。二是撂荒地整治为项目方案印发后开展整治的,需在本方案实施一年内完成并种植粮油作物,否则不予补助。三是申请奖补需要建立详实的台账档案,要求提供复耕复种时间、面积,土地流转合同、托管协议、财务票据(含项目主体对公账户支付银行凭证)等证明,并要提供复耕复种前、中、后的全景照片。四是各镇(街)政府是撂荒耕地复耕种粮实施主体推动具备条件的撂荒耕地加快复耕复种,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台山市2025年粮食生产先进市县激励项目——撂荒耕地复耕种粮项目主体申请表.docx
2.台山市2025年粮食生产先进市县激励项目——撂荒耕地复耕种粮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3. so米直播印发《台山市2025年粮食生产先进市县激励项目——撂荒耕地复耕种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8日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558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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