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昌图盛峰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刘义辉(身份证号码:5329291997*******4)于2022年10月17日就其本人受伤一事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称他是你单位的员工,被单位安排在黄茅海跨海通道T6标桥涵工程工地工作。2022年8月9日15时许,刘义辉在该工地进行底模调校作业时从高处平台跌落地面受伤,于2022年9月28日经台山市中医院诊断为:①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②外伤性脾破裂并大出血;③左侧多发肋骨骨折;④双肺挫伤并气液胸。刘义辉认为其所受的伤属工伤,遂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依法予以受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如你单位不认为刘义辉的受伤是工伤,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供不认为是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有关书面等证据材料。
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参照民事诉讼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台人社工举[2022]252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用人单位逾期未能提供举证的,本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特此公告。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9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