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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
台山市2024年“零工市场与就业驿站”服务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
16.5万元(含税全包价)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江门市“零工市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台山市“零工市场”与“就业驿站”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相关要求,为了发挥“十五分钟就业服务圈”作用,用好就业驿站、零工市场等站点,为群众提供“就在身边”就业服务,现就开展台山市2024年“零工市场与就业驿站”服务活动项目进行公开选取供应商。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一)业务服务
(1)提供信息收集和发布服务。提供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免费向社会提供零工求职招聘信息登记和发布服务,“标准化就业驿站”每月更新2次so米直播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和阶段性用工等零工需求信息,其余“就业驿站”更新1次;每月制作不少于4篇完整的活动宣传图片、视频以及相关信息,在乐业台山、公众号、抖音号等网络平台发布零工求职招聘信息不少于170次;服务期间印制并发放各类政策补贴及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宣传单张不少于6000张;服务期间通过车辆巡游广播开展流动宣传不少于4场次,每次不低于6小时。
(2)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协助做好培训项目和培训政策推介服务,对接有培训意愿的零工求职者或群众,引导有单位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零工人员参加so米直播职业培训班。
(3)提供求职者就业帮扶服务。对前来求职登记的求职者开展1-3次就业帮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零工岗位适配的职业培训、就业扶持政策清单和服务清单、零工岗位推介等服务,及时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4)提供招聘对接服务。服务期间实地走访不少于40家企业,建立企业岗位库;开展进村入户实地走访就业摸排,收集群众就业需求和意愿,了解辖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求职需求,开展供需匹配,并建立求职者人才储备库;每月结合“258就业圩”“零工招聘日”“技能体验日”等活动开展现场代理招聘和政策宣讲活动不少于2场,每场不低于4小时,每次不低于30家企业(企业可到现场招聘),现场线上直播不低于2小时。
(5)提供劳动维权宣传服务。对前来咨询的零工散工宣传讲解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提供劳动维权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的维权电话及地址。
(二)管理服务
(1)“标准化零工市场”“标准化就业驿站”要利用前台服务专员等现有的资源,保障正常上班时间有人提供政策宣介、岗位推荐等公共就业服务,第三方配备工作人员定期在指定地点开展政策咨询、岗位供求、招工用工登记、职业培训等现场就业服务。“标准化就业驿站”每月安排不少于两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标准化零工市场”安排专人每周至少一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
(2)做好求职者跟踪服务、企业跟踪服务、驿站宣传服务、各类活动服务等台账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
(三)宣传服务
完善“指定台山市标准化就业驿站与零工市场”站点服务功能建设。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信息发布区、综合服务区便民服务区、政策咨询区、洽谈区、技能培训区等功能区域。
(四)其他交办事项
配合做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有关“零工市场”和“就业驿站”工作任务;服务项目结束7个工作日内对零工求职人数、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薪酬待遇等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
实施地点:大广海湾青创智谷、台山市总工会;台山万达广场就业驿站、台城城南乐家园就业驿站、台城城北邮政银行就业驿站、水步镇职工服务中心就业驿站、大江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就业驿站、都斛邮政银行就业驿站、冲蒌邮政银行就业驿站、海宴邮政银行就业驿站、赤溪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就业驿站。
服务期限: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
六、对响应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响应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付款方式
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后,承办方要在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供申请资金的完整资料,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
八、评分办法
九、报名方式
(一)递交服务供应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4年10月29日17:30止。
(二)递交服务供应文件地点:台山市大广海湾青创智谷三楼306室(台山市舜德路178号),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0-5512186。
(三)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响应函;
2、书面报价表;
3、so米直播资格的声明函;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
8.承接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情况介绍,并附相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等佐证材料;
9.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情况表;
10.本项目初步执行方案计划。
以上资料一式5份,加具公章后密封提交。
十、确定供应商
本次服务项目将采用“综合评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十一、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的由我局进行解释。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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