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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公示”事项目录(行政处罚)
  • 2017-03-01 09:29:1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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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 实施主体 承办股室 实施依据 事权来源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1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的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2 超越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中介活动,或者以委托、挂靠、转让、承包等方式经营的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五项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3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正)第六十一条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正)第六十三条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 法定时限
4 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 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七条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 法定时限
5 缴费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 警告、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1999年劳保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七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6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后,未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或者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的;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四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1999年劳保部令第3号)第十二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7 缴费单位阻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依法行使监察职权,拒绝检查的;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瞒报,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拒绝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的;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查询问书的;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书的;打击报复举报人员 警告、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1999年劳保部令第3号)第十五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8 劳务派遣单位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六十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9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未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或协议内容未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0 劳务派遣单位未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1 劳务派遣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六十条第三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2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3 民办学校(职业技能教育)未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有关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备案材料不真实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五十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4 民办学校(职业技能教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2.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3.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4.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5.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6.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7.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8.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9.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10.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11.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12.未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13.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14.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五十一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5 民办学校(职业技能教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的;(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得取得回报而取得回报的;(三)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的;(四)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的;(五)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四十九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6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7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 追回被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没收违法所得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八条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8 擅自管理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的 责令移交、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七条第四项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9 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责令停办、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20 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设立职业介绍机构或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 取缔(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第六十四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修正)第七十条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七条、第十条、第二十八条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21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用人单位调查取证,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资料 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正)第六十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22 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办学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六十四条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23 使用假人事档案、假学历、假学位、假职称及其他虚假证明材料的 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二项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24 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第六十四条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25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 取缔、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26 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而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到现场协助处理事件 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05年)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27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责令退还、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正)第六十条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正)第五十九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28 用人单位(一)未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的;(二)未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未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未如实编制工资支付台账的;(五)未向劳动者本人提供其工资清单的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05年)第四十八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29 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招聘人才活动中有欺诈行为或者收取不合法费用的 责令退还、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三项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30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31 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未为其办理就业证或未办理备案手续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第十六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32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修正)第九十四条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33 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或者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修正)第十四条、第六十七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34 用人单位违法扣押身份证的,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劳动者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其他物品 责令限期退还、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八十四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35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修正)第九十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五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36 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修正)第九十五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37 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第十八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38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责令改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修正)第九十八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39 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修正)第七十五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40 用人单位未妥善保存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 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八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41 用人单位向应聘者收取费用 责令限期退回收取的费用、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42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43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拒绝、阻碍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修正)第一百零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05年)第五十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44 用人单位与聘雇台、港、澳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第十七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45 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修正)第六十八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46 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 责令参加培训、警告、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第十一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47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警告、责令改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修正)第八十九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48 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五十一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49 职业介绍机构30日内未能为用人单位或求职者找到符合协议要求的人员或岗位,又不退还按规定应退的费用 责令退还费用、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50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八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51 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或者介绍妇女和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禁忌从事的职业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52 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到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岗位)就业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53 职业介绍机构聘用的从业人员未领取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 责令限期清退、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54 职业介绍机构违反规定收取职业介绍服务费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55 职业介绍机构未在其办公场所明显处悬挂职业介绍许可证和有关证照;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未同时悬挂营业执照和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的;职业介绍机构从业人员未佩戴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上岗证 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吊销从业人员资格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56 职业介绍机构以委托、挂靠、转让、转包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方式经营 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57 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 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第六十六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58 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第六十五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59 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帐,或虽建立服务台帐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修正)第七十二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60 职业中介机构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修正)第七十一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61 职业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二)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三)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四)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五)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提请吊销营业执照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修正)第七十四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62 制造、兜售假人事档案、假学历、假学位、假职称及其他虚假证明材料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63 外国人和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就业许可证书 收缴就业证和许可证,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修正)第三十条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64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七条、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65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8年第535号令)第三十三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66 企业未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足额提取或者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2009年)第五十五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67 属于其他单位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或者录用就业困难人员的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2009年)第五十六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68 用人单位未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2009年)第五十四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69 用人单位违反《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2011年粤府令第166号)第二十一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70 用人单位违反《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提供清凉饮料的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2011年粤府令第166号)第二十二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71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责令退回,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第八十八条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7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责令退回,罚款,吊销资格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第八十七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73 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虚假资料,获得有关补贴、资助、贴息的 责令退还,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2009年)第五十八条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74 职业介绍机构未经批准,从事介绍国内人员到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就业及介绍国外和港澳台人员入粤就业业务的 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75 用工单位未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或者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8年第535号令)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76 用工单位未依法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8年第535号令)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77 用工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8年第535号令)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78 施教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违反《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六条,未经备案擅自从事继续教育活动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备案的;(二)违反《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八条,未按照确定的科目和课程组织教学的;(三)违反《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二十条,发布虚假信息的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年修正)第三十三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79 用人单位、施教机构违反《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个人专业技术档案和继续教育证书的记载不真实的。 警告,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80 用工单位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却未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未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的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8年第535号令)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九第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81 用工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8年第535号令)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六十条第三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82 用人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83 用人单位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拒不协助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正)第六十三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84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责令改正、警告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八十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8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责令改正、警告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2年)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86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2年)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87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七条)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 责令改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八十一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88 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第七十条)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 责令改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八十三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89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责令改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八十五条第四项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90 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 责令改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八十九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91 国家规定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种(职业)岗位上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未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的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第二条、第十一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92 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 责令改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修正)第五十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93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 责令改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修正)第五十一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94 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责令改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修正)第五十二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95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 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96 用人单位违反《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未建立、保存相关台账,或者伪造相关台账的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2年)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五十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97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 责令改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七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98 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的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国务院令第619号)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三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99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责令改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八十五条第一、二、三项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05年)第四十九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00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 责令改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8年第535号令)第三十四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01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第八十四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02 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中有歧视性行为、阻碍人才合理流动或者擅自招聘《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所列人员的 责令改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03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职业技能教育)的 予以取缔,责令退还费用,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3年修正)第十二条第三款、五十一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04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 责令停止招生,退还费用,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3年修正)第十二条第三款、五十二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05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者虚假出资或者在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3年修正)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06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未经批准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 责令退还多收的费用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3年修正)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五十五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07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 责令限期整顿并公告;责令停止招生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3年修正)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五十六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08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 责令改正;警告;退还所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招生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3年修正)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五十七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09 实习、见习单位未为实习学生、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实习、见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见习环境的;违法安排实习学生、见习人员超时实习、见习的;克扣、拖欠实习学生、见习人员的报酬、补助或者补贴的;未按照约定或者规定为实习学生、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其他侵害实习学生、见习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的 警告、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2010年)第五十五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10 实习、见习单位接纳未满十六周岁学生顶岗实习的;安排学生到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场所实习的;违法安排实习学生、见习人员从事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的;当期接收顶岗实习学生、见习人员人数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的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2010年)第五十六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11 劳务派遣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 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人社部令第19号)第三十三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12 劳务派遣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13 劳务派遣用工违反“三性”的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六十六条、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14 外国人拒绝检查就业证、擅自变更用人单位、擅自更换职业、擅自延长就业期限的 收回其就业证,并提请公安机关取消其居留资格,对需该机关遣送出境的,遣送费用由聘用单位或该外国人承担。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修正)第二十九条。 法律授权 外国人 法定时限
115 用人单位拒绝、阻挠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调查询问的;拒绝提供或者报送用工信息等相关材料的;出具伪证、隐匿证据、毁灭证据或者教唆劳动者进行虚假陈述的;对采取登记保存措施的证据材料及相关设备擅自处理的 责令改正、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2年)第五十三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16 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告通知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 罚款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2年)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17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继续教育证书的 没收或者注销证书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18 用人单位违反《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不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及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不按规定列支继续教育经费的 责令限期改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年修正)第三十二条。 法律授权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119 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 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取缔、没收其经营物品和违法所得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第三十三条。 法律授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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