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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司法局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 2012-07-06 08:42:53
  • 来源: 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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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台山市委、台山市人民政府so米直播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扎实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局在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中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so米直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有效开展,现结合我局职能,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江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台山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战略部署,以“加快转型跨越、建设幸福台山”为核心任务,深入开展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突出强化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司法行政职能工作,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道德建设和素质建设,为so米直播顺利通过省文明城市检查验收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以创建文明城市为目标,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公平、正义、高效、廉洁的人文环境和法治氛围,举全局之力,配合市委市政府把台山建设成为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治环境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规范守信、生活环境安居乐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文明城市。

三、任务措施

根据《台山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标准,我局创建工作分两大任务: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弘扬法治精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全局各处办股所要认真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全力策划、破解、落实,力争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着力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手段,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so米直播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简化程序手续,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法律援助影响面,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工作的重点,为so米直播的稳定和繁荣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20125月至6月):一是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对照测评标准,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制订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27月至20137月):根据任务分工和实施方案,按照测评标准进行操作,创新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整改,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取得的新鲜经验。局创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借助《司法简报》、《司法信息》、司法行政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的宣传优势,加大对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138月至10月):要对照测评标准认真进行自查总结,做好迎接检查所需准备的材料等事宜,包括做好各类申报材料的综合,完成迎检前的其它保障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查缺补漏,确保每一项测评任务达标,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谋划、启动下一步创建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上下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中来,全力投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处办股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不断推动全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处办股所要根据局实施计划的总体部署,明确职责和任务,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标准,做好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确保创建任务一件一件完成,一项一项达标。

(三)强化督导检查。局创文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做好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的调查研究,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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