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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掉进了陷阱
近年来
面对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
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
化解存量、遏制增量、防控变量
取得积极成效
但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出台《条例》
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对于防范化解风险
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是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的一次完善和补充,必将对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化解存量、遏制增量、防控变量提供法律遵循。
《条例》明确,国务院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解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条例》指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
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
下面大家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一图读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