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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1.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情况,为公证员一般任职、公证员考核任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变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销,均纳入江门市行政许可标准化目录;
2.五项行政许可君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
3.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数量为0、受理数量为0和办结数量为0。
(二)依法实施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认真清理本单位的权责清单,认真清理、修改和完善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做到按职权范围、依法定程序办理审批事项。
(三)公开公示情况
我局已经根据要求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情况录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根据系统有关要求对以上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办事群众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同时根据要求编制了台山市司法局“双公示”事项目录,并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及时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公示。
(四)监督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的监管标准,对行政许可事项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注重加强自查自纠,通过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单位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另外还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评价公告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暂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五)实施效果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相应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发生。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不断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以提高审批效率,为今后合法、合规、高效、有序地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因我局对公证员执业、变更审查只有初审权,行政许可权在广东省司法厅,如何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确保材料传递的安全的同时又提高办证效率是目前我们存在并亟待解决的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公示工作。第一,通过不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不断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探索出既安全又高效的对接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第二,根据要求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继续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公示。
台山市司法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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