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米直播

图片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卫生健康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so米直播2020年6月份台山市卫生监督信息情况的通告
  • 2020-07-07 14:39:37
  • 来源: 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 【字体:    

  根据《台山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试行)》要求,我局对2020年6月份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一、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二、非法行医查处信息

非法行医人员

违法地点

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三、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纳入依据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四、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

记分原因

记分分值

记分依据






五、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类信息

单位名称/个人单位地址违法行为机构类别处罚依据处罚种类
台山市台城发日红发屋台山市台城东城大140号101房台山市台城发日红发屋未按照规定对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个人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标准(试行)》序号65条款的规定警告
台山市大江镇李立雄理发店台山市大江镇公益中环路92号首层台山市大江镇李立雄理发店未按照规定对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个人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标准(试行)》序号65条款的规定警告
台山市水步镇金美理发店台山市水步镇文华新邨58号楼6号铺位台山市水步镇金美理发店未按照规定对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个人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标准(试行)》序号65条款的规定警告
台山市台城牡丹发型屋台山市台城桥湖路79号108台山市台城牡丹发型屋未按照规定对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个人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标准(试行)》序号65条款的规定警告
台山市台城千艺理发店台山市台城桥湖路166-168号106号商铺台山市台城千艺理发店未按照规定对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个人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标准(试行)》序号65条款的规定警告


六、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类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七、专项抽检类信息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按照国家、省和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计划或方案内容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