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米直播

图片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应急管理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安全生产月】让有限空间不再成为“危险地”
  • 2020-06-09 10:27:23
  • 来源: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 【字体:    

       近年来,我国每年都有10余起因施救不当造成事故伤亡扩大的次生事故发生,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分为3类:第一类是密闭或半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第二类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第三类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在有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着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爆炸、火灾、坠落、溺水、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烫伤等事故的风险,其中中毒、窒息和爆炸事故较为常见。

      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特性一是作业环境情况复杂。有限空间狭小,通风不畅,不利于气体扩散,有毒有害气体容易积聚;照明、通信不畅,给正常作业和应急救援造成困难。二是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作业人员中毒、窒息往往发生在瞬间,有的有毒气体中毒后数分钟、甚至数秒钟就会致人死亡。三是容易因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据统计,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中,死亡人员有50%是救援人员,因为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

       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准备工作:

       首先,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应急预案,并报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其次,要根据作业方案、应急预案的要求,备齐符合要求的通风、监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第三,要按照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及其各自安全职责。

第四,要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使其熟知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等。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当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提醒危险存在,杜绝“无知者无畏”人员随意出入。

其次,要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对有限空间采取通风措施后,对有限空间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等指标进行检测。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第三,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同时要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第四,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禁止盲目施救,防止事故后果扩大。企业有关负责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响应程序,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开展救援。在自身救援技术、装备、队伍无法施救的情况下,应及时联系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救援单位开展救援,并提供有限空间各种数据资料。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要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上报,以便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教训,指导问题整改,有效防范类似事故。

来源:
应急管理部宣教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