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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2-03 16:07:34 | 主题分类: | |
主题词: |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连日来,台山市应急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深入辖区重要山区、林区,各旅游景区景点、烟花爆竹燃放区带装巡护,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责任,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稳的春节,做万家团圆的“守夜人”。
春节假期以来,so米直播天气以晴朗干燥为主,森林火险等级整体较高,返乡过节、探亲,来台山观光游玩人员进入林区、景区休闲旅游、燃放烟花爆竹等社会活动频次急剧增加,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严峻。为了确保辖区防火安全,台山市应急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采用防火执勤、宣传先行的方式,深入全市重点林区和村庄农户,清理林区枯枝败叶,排查各种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先后在北峰山森林公园、石化山、风车山、寻皇草原、烟花爆竹燃放点、网红点等多个景区、重点区域和镇街,采取向游客和群众发放防火宣传单、科普防火知识、携装巡护、无人机空中巡护、队伍拉练等方式宣传森林防灭火的重要性,增强群众和游客的防火意识,将森林防灭火宣传“根植”到人民群众心中。
目前,该大队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仍在继续,在春节万家团圆的日子里,全体队员坚守在守护森林防火的第一线,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当好党和人民“守夜人”的重要使命。
1、什么是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森林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燃烧现象。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森林火灾不仅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而且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产生极大的危害,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具体危害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烧毁森林植被资源、危害野生动物、引起水土流失、使下游河流水质下降、引起空气污染、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火从哪里来
火灾主要起因有两大类:
人为火
分为生产性火源(烧灰积肥、烧田埂草、炼山整地、烧垦烧荒、放牧、狩猎、烧防火线、机车喷漏火等)。
以及非生产性火源(野外做饭、烧火取暖、乱丢烟头、上坟烧纸、吸烟、小孩玩火、用火驱蚊兽等)。
自然火
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产生的热源,包括雷电火、火山爆发、陨石陨落、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的1%。
3、预警要认识
按照森林火险气象条件、林内可燃物易燃程度及林火蔓延成灾的危险程度,统一将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划分为三个等级,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
黄色预警
信号含义:
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警地区森林火险等级为较高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点燃,较易蔓延,具有较高危险。
防御指引:
1、进入森林防火防御状态,有关单位应当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用火安全指引。
2、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
3、进入森林防火区,注意防火;森林防火区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
4、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
橙色预警
信号含义:
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警地区森林火险达到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快速蔓延,具有高度危险。
防御指引:
1、进入森林防火临战状态,有关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2、加大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力度。
3、加强检查,禁止携带火种进山,严格管制野外火源。
4、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
红色预警
信号含义:
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警地区森林火险达到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点燃,且极易迅猛蔓延,扑火难度极大。
防御指引:
1、进入紧急防火状态,有关单位加强值班调度,密切注意林火信息动态。
2、进一步加强巡山护林,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3、严格检查,禁止携带火种进山,严格管制野外火源。
4、政府可以发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管理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
5、做好扑火救灾充分准备工作,森林消防队伍要严阵以待。
6、发生森林火灾时要及时、科学、安全扑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自救讲方法
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告火情,包括发生地点、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电话等。
确保自身安全,切勿盲目灭火。森林火灾火势较小时,可以用水浇、土埋、灭火器喷射或用扫把、树枝扑打。
判明火势大小、火苗延烧方向,观察风向变化,应逆风逃生,切忌顺风逃生。
如果在山中遇火,要迅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转移。
远离密集地灌木、草丛,寻找空旷的安全地带。在安全地带迅速清理周围可燃物。
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如有条件可把衣裤浸湿。
面对烟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躲避,或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切忌躲进低洼或坑、洞处。
结伴出游应查看伙伴是否掉队,如有同伴掉队及时向救援人员求助。
5、失火要担责
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禁止野外用火的命令期间,拒不执行命令野外用火的,按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拘留。
二、违反《条例》相关规定
1.未引起森林火灾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2000元罚款,对单位并处10000-30000元罚款;
2.引起森林火灾的
对个人并处2000-3000元罚款,对单位并处30000-50000元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破坏、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牌、瞭望台、隔离带、生物防火林带、视频监控、通讯设备等,干扰森林防火专用电台频率正常使用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对个人处500-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0-20000元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 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1.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750亩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服役。 2.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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